【督查交流】我市认真实施中央新增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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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访问次数: | | 信息作者:中共六盘水市委督查室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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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六盘水市已争取到6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这些项目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重大基础设施、医疗卫生和教育文化社会事业发展及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已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含国债)2.61亿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实施好这些项目。 一是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做好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进度。 二是加强工程进展调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已下达投资并实施的项目工程进度每10日一报,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和协调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确保人、财、物和施工力量到位的基础上,尽量为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加快工程进度;对列入开工计划的项目,按上级提出的开工时间细化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开工,在主体工程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及时用地方配套资金开展征地拆迁、进场道路、三通一平等前期工程,为项目招标结束即进场施工创造必备条件。 三是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对经营性项目,通过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积极向银行推荐融资;对公益性项目,在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努力压缩其他方面开支,确保配套资金到位。 四是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效益。在抓好已争取到项目建设的同时,继续做好后期项目的申报工作。每周调度一次,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满足申报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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